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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博新计划”启动,诚邀优秀青年才俊加盟!

工作地点:天津 学历要求:博士 工作年限:不限 月薪:面议

招聘人数:若干人 

职位信息
一、项目介绍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博新计划”)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于2016年设立的一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旨在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拔尖人才的又一重要举措。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给予每人每年不少于30万元的资助(含博士后日常经费、科研启动经费和国际学术交流经费),国家资助期为2年。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3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38号)。


三、支持措施
“博新计划”入选者直接纳入我校A类博士后管理。除享受国家资助外,学校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津贴及单位部分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约5万元);国家资助两年期满,博士后若继续在站工作,经考核第三年学校给予其与前两年同等薪酬支持;可租住学校青年教师公寓;出站可申请评聘学校的英才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岗位;子女享受优质附属中小幼教育资源等。

四、申报流程
个人申请
(1)申请人可提前联系合作导师,针对“博新计划”项目与合作导师充分沟通。于2月15日-3月15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生成《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自行生成无效。
(2)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填写并签字后上传原件扫描件。
(3)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可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身份材料均需上传原件扫描件。
(4)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学院推荐
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审订申请书内容,需要修改的申请书向学校申请驳回。学院于3月15日前对本单位“博新计划”申请人员汇总推荐,并出具推荐意见。

学校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对全校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3月22日前上报。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学部、中心)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
2.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3.获选结果将于5月下旬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公布。拟进站的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4.获选人员在站期间可以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在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中单列在站博士后申报名额。获选人员在当前站内不得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站中)。

六、联系我们
学校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霍老师
联系电话:(022)27403100
电子邮箱:postdoctor@tju.edu.cn
办公地点: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B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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