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南京 学历要求:博士 工作年限:不限 月薪:面议
招聘人数:若干人
一、学院及学科情况简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天学院成立于2006年,现任院长为“嫦娥之父”叶培建院士。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现已建成航天系统工程系、航天控制系、光电信息系三个教学科研并重单位,涉及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全院教职工85人,其中院士1人,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1人,入选省部级人才工程17人。近年来,学院先后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研究计划、国际合作项目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和青年项目、973、863、国防重要项目百余项,各类省部级项目数百项,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其中SCI收录270余篇,EI收录270余篇),获授权发明专利140余项。自主研制并成功发射了“天巡一号”微小卫星。获国家精品在线课程1门、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7项,建有工信部重点实验室1个。 航天学院是学校光学工程学科牵头建设单位,本学科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与硕士点,并建有光学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学科由叶培建院士牵头,以“深空星表探测机构技术”工信部重点实验室和“智能感知与无损着陆技术”联合实验室(与航天五院508所联合成立)两个平台为基础,主要围绕空间光电探测、光学遥感、光学精密仪器驱动和空间光通信等方向建设具有航天特色的一流光学学科。根据学校规划,航天学院即将入驻崭新的航天大楼,办学空间和硬件条件将有进一步的提升,每一位优秀人才都能够得到充足的发展空间和平台。 热忱欢迎各位优秀人才加盟南航航天学院,并与我们携手共创光辉灿烂的明天! 二、引聘对象及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1. 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 2. 第二层次 “千人计划”(长期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及具有上述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相当学术水平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学科建设急需、且业绩特别优异者,年龄要求可适度放宽。 3. 第三层次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长江学者、“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学校根据聘期工作目标及任务、学科类型等不同情况,结合国家提供的经费,配套相应科研启动经费、薪酬(可实行年薪制或人才津贴制)、实验及工作场所、科研助手、住房待遇等(基本标准见下表,学院可进行待遇补充,一人一议)。相关待遇基本标准一览表
引进人才类别 | 年薪(万元) | 住房待遇 | 科研配套经费 | 聘用方式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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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次 | 80-120 | 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的,可以优惠价格申购学校人才引进留用房一套(190平方米以上);或提供相应额度的住房补贴 | 在国家提供的科研启动经费基础上,学校根据学科平台条件给予相应科研配套。 | 事业编制聘任正高岗位 |
第二层次 | 60-100 | 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的,可以优惠价格申购学校人才引进留用房一套(80-160平方米);或提供相应额度的住房补贴(120-200万元) | ||
第三层次 | 40-60 |
类别 | 引聘对象 | 人才年薪 (万元/年) |
研究生指标 | 科研条件 | 学术指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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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空英才 | 已在相关学术领域崭露头角,且具有较大学术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以入选国家级高端人才计划为培养目标。 | ~40万 | 优先推荐参评博士生导师,每年增配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指标 | 优先保证入选者的办公用房和实验用房,在学科建设、组建学术梯队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 为每个入选者配备校内外导师,为其科研成长和学术发展作指导 | 资助1-2次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优先推荐出国进修项目。为子女提供幼儿园、小学、中学等优质教育资源 |
长空之星 | 具有较大学术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以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为培养目标。 | ~30万 |
岗位类别 | 工作启动基金 (万元) |
住房补贴 (元/月,不超过6年)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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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讲师 | 5-6 | 4500 | 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提供引进人才过渡房或单身公寓租住。 |
副教授 | 8-10 | 5200 | |
教授 | 20-30 | 6500 |
岗位类别 | 年薪 | 职称评定 | 海外培训 | 择优选留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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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博士后 | 18万元起上不封顶 |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经本人申请、院校审核批准后,可推荐参加职称评审,指标单列。 | 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出国(境)与国际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开展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出国合作经费由学校和设岗单位(含合作导师)按1:1承担。 | 被评为优秀博士后的人选可优先申报学校专任教师岗位或专职科研岗位。 | 其它待遇参照学校“非升即走”专任教师待遇执行,可就近安排入住学校公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