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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伯乐”有奖!引进顶尖人才的最高可获奖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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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创建于:2018-12-26 被查看:1746次
  作为《九江市人才新政30条》的配套文件,《九江市人才工作“伯乐奖”实施办法》明确,对引进人才的单位、服务机构等实施“伯乐奖”,并分设高层次人才引进“伯乐奖”和招才引智“伯乐奖”。给予不同数额的真金白银奖励。

  据介绍,“伯乐奖”的申报对象为九江市引进的各类人才在产业发展、技术攻关、科技转化、融资贷款和项目落户等方面发挥成效较好的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个人。其中申报对象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须在九江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为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为个人的,应无违法乱纪行为。

  根据安排,每年4月份申报对象在其推荐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工作所在地县级人社服务窗口申报。所在地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派员(至少2人)实地考察。申报材料归口市人社局审核,由市人社局形成推荐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对外公示。

  引进人才奖励情况

  高层次人才引进“伯乐奖”奖励标准分为三种:

  ●对企业新引进全职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人才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引进人才的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万元、20万元引才奖励

  ●对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须经市委人才办审定)的,一次性给予引进人才的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万元引才奖励

  ●对柔性引进的企业高层次人才合作项目取得突出成效的,一次性给予引进人才的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万元引才奖励

  招才引智“伯乐奖”奖励标准分为四种:

  ●每年评选5家招才引智成效较好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每家3万元奖励

  ●每年评选5家招才引智成效较好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3万元奖励

  ●每年评选1-5名招才引智成效较好的个人,即在九江市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即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中发挥主要作用的个人,每人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每年对于全年引进2名及以上全职高端人才、或1名全职高端人才加3名全职高层次人才、或5名及以上全职高层次人才的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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