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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启动第三批“引支工程”申报工作,你符合条件吗?
来源名:今日头条
分类:信息  创建于:2018-09-14 被查看:3395次
      为全面推进“一区一城”新房山建设,加快引进一批高精尖型人才及团队,根据《房山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支持办法(试行)》(京房办发[2015]29号)的相关规定,房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第三批“引支工程”申报工作。

申报时间

2018年9月12日-2018年10月12日

支持产业方向

包括新材料、现代交通、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医药健康、智能装备、文化创意、金融科技以及其他符合地区发展定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支持类别及申报条件

1

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是指经权威部门认定的,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卓越贡献、享有较高社会声誉的国内外顶尖人才。高层次人才应符合工作类或创业类条件之一:

1、工作类。在房山区内企业工作,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入选后能连续在房山区服务3年以上,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研发的技术成果在房山区实现转化。

2、创业类。在房山工商注册且税务登记,个人或创始团队在公司拥有30%(含)以上股份,企业成立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5年以下。

2

创新领军人才

1、申报人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如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

2、申报人须为参评当年起3年以内在房山区转化科技成果的人才,或在参评当年拟在房山区转化科技成果且所持技术成熟度较高的人才。

3、申报人需在房山区内企业工作,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入选后能连续在房山区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3

创新领军团队

1、团队带头人需入选高层次人才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符合高层次人才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的团队,也可以申报)。

2、团队成员3—5人,均具有相应岗位中级及以上职称,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在团队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平均年龄不超过45岁。

3、团队核心成员需在房山区内企业工作,入选后能连续在房山区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团队科研成果须在房山区内转化。

4

创业领军人才

1、申报人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如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

2、申报人在房山区注册企业并纳税,企业成立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5年以下。

3、申报人个人或创始团队在公司拥有30%(含)以上股份。

5

创业领军团队

2、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为3—5人,学历层次较高,均担任企业高层职务,在企业拥有一定股份,且团队成员结构科学合理,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团队核心成员需在房山区内企业工作,且所在企业成立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5年以下。

6

投资家

申报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报人需是在房山区开展天使投资活动累计投资超过2000万元(含)人民币的天使投资机构(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2、申报人需在房山区注册成立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构且参评当年在房山区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元(含)人民币的境内外投资机构董事长、总裁(总经理)、主要合伙人及担任同级别管理职务的优秀人才。

3、申报人需是近3年内对房山区企业累计投资超过5000万元(含)人民币的风险投资机构董事长、总裁(总经理)、主要合伙人或担任同级别管理职务的优秀人才。

4、其他房山区发展所特需的投资人才。

7

海归创业人才

1、申报人需在房山区内注册创办企业。

2、申报人应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海归创业人才或创始团队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的30%(含)以上;

3、申报人所办企业需为归国5年内初次创办,且企业成立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5年以下。

8

青年创业人才

1、申报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申报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地市级及以上创业类大赛获得名次的青年优秀人才,在房山区注册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为企业主要创始人。

(2)经房山区认定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投资管理机构推荐,或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园区管委会推荐的青年优秀人才,且所创办企业应为2年内在房山区内初次注册,且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为企业主要创始人。

注:申报条件中人才归国、年龄、企业注册等计算时间均为2018年6月30日。

支持政策

将为入选人才及团队提供一次性支持资金、配套人才公寓、家属就业、子女入学以及医疗服务保障等政策支持。

申报方式

组织推荐: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本地区人才的推荐工作;北京高端制造业(房山)基地管委会、中国北京农业生态谷管委会、北京石化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管委会、房山中央休闲购物区长阳核心区管委会、良乡高教园区管委会、良乡经济开发区负责本园区的人才推荐工作;其他园区,中央、市属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人才推荐工作。

个人自荐:个人根据自身及企业实际情况自主开展申报工作。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房山区人力社保局, 并将所有申报材料及附件电子版发送至fsyzgc@163.com。

申报通知及附件材料可登陆房山信息网(http://www.bj

fsh.gov.cn)、房山组工网(http://zzb.bjfsh.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房山区人力社保局:赵晨、张马丽 89367705

房山区委组织部:申奇锦 89350395

材料报送:房山区人力社保局602房间(良乡西路5号)

信息来源:房山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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