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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宁国市实施“三津英才”行动
来源名:中国网
分类:信息  创建于:2017-03-30 被查看:1937次
    近年来,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人才的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安徽宁国市立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围绕“比肩苏浙、领跑安徽”的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全局视野、科学思维和战略眼光,大力实施“三津英才”行动,全力打好人才工作“五张牌”,加快对接沪苏浙。

    围绕产业发展聚才。围绕安徽省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通过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带动,加速人才向产业集聚。一是制定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认真开展人才需求调查,科学制定和发布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对列入目录的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行资助,鼓励和支持企业大力引进产业紧缺人才。二是实施重点产业人才招引工程。每年引进5名能够在关键性技术研发、发展高新产业上有成就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0名产业高层次急需人才、50名新兴产业专业技能人才,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万元、5000元的奖励,奖励期限3年。三是重奖产业领军人才。企业或科研单位自主引进或培育的高层次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安徽省“百人计划”、安徽省“特支计划”的领军人才且在宁国工作1年以上的,给予企业或科研单位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其中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直接奖给高层次人才。

    盯紧创新创业扶才。围绕人才创新创业成长周期规律,提供全程持续帮扶。一是创业初期,安排扶持资金,重点帮助解决融资难题。对科技团队创办符合我市鼓励支持发展项目的企业,可在市科技产业发展基金中安排不高于1000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扶持资金以股权、债权投资等方式给予支持。同时,对创新创业的科技团队,可免费提供不超过200㎡的筹备期过渡办公场地,时间不超过2年。二是成长期,实行业绩奖励,重在激发持续创新动力。市扶持资金到位后5年内,科技团队创办的企业累计实际缴纳税金达到扶持资金出资总额,奖励市扶持资金在企业中所占股权的30%,每多完成20%,增加10%奖励,最高奖励70%。同时,市扶持资金到位后3年内,经协商同意,科技团队可以按照投资本金及退出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资金使用成本回购市扶持资金所占股权的70%以下。三是成熟期,推进上市奖励,旨在助推做大做强。科技团队创办的企业5年内成功上市的,市扶持资金1000万元以下部分在企业中所占股份的70%奖励给团队成员,第6-7年上市的分别奖励50%和30%,第8年上市奖励10%,第9年后不再享受股权奖励政策;5年内在“新三板”挂牌的,奖励市扶持资金在企业中所占股份的20%;后续实现转板上市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仍按照上市的奖励政策兑现。同时,鼓励园区、行业领军企业及社会资本创办众创空间,对通过宣城市级、安徽省级备案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8万元、10万元运营补贴;对成功创建国家级众创空间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运营补贴。

    构建柔性机制引才。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依托重点行业、支柱产业和重大项目,大力引进各类人才。一是实行引才补助。鼓励企业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退休返聘、旅居服务、对口支援、技术入股、独立董事等方式,柔性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的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协议且服务满1年,所在企业可申领税后薪酬15%的财政补助,最高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0万元,最长期限3年。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并颁发证书。对引才突出的中介组织给予10万元以下的奖励。二是加强产学研合作。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同开展项目开发的,按实际支付研发经费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20万元。鼓励人才带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在企业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对认定实现成果转化的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助。三是实施挂职引才工程。每年从“双一流”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对接选拔一批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到企事业单位开展柔性挂职。到机关事业单位挂职的,享受相应级别的科级领导干部工资福利待遇。挂职期满后可与挂职单位实行双向选择、优先留任。到企业挂职的,享受相关人才引进奖励待遇。同时,对符合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全日制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企业工作满1年以上、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为期2年的生活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搭建多维平台育才。坚持分类指导育好人,搭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多维平台。一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培育。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对新建的国家级、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每引进1名院士给予3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进站的博士后,在工作期间,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博士后出站继续留在宁国工作的,按照引进博士相关人才奖励政策执行。新建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并对参与基地实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的实习补助。二是加强企业家队伍培育。建立企业家队伍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围绕“新生代”企业家、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每年举办2期研修班。开展“发展功勋”“优秀职业经理人”“创新创业之星”评比活动。三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宁国产业实际和企业人才需求,建立公共职业实训基地,5年内培训人力资源师、企业培训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各100名,对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给予培训学费补助。对用人单位在职培养各类人才实行经费补助,企业每培养1名国民教育系列博士生、硕士生,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技术资格的,每晋升1名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奖励企业5千元、1万元。四是加强工匠型人才队伍建设。参加紧缺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的各类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后,被本市企业聘用,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对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予以1000元、2000元和3000元/人的培训经费补助。

    跟进配套措施留才。注重发挥政府和用人单位在“筑巢引凤”中主导与主体的“双轮驱动”作用,破除后顾之忧,真正做到安心留才。一是妥善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和子女就学问题。人社部门根据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对需要调动工作或帮助就业的,有重点、分层次协助解决。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可参照本单位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由教育部门根据工作、生活或户籍所在地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学。对原在高中阶段示范学校就学的,教育部门协调安排到相应的示范学校就学。二是强化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中,用于人才住房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企业从市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照规定申请,2年内免费入住“英才苑”“学士苑”和“专家楼”。自租住房的,按照市场价给予50%的租房补贴。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合约且已工作3年以上、在宁国购买首套商品房的,给予安家补贴,A类人才50万元、B类人才、30万元、C类人才20万元、D类人才10万元。夫妻双方均为引进人才的,按一方全额、一方半额标准发放。三是实行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对高层次人才采取分类管理,给予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每年发放一次。其中:A类人才每人每年20万元;B类人才每人每年10万元;C类人才每人每年5万元;D类人才每人每年1.2万元。同时,实行一体化服务保障。依托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机构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受理服务。发放“高层次人才服务卡”,可享受相关优惠服务,申请专利时优先享受政策资助;申请科技项目时享受优先立项;可自主选择市内一家医院提供定点医疗服务,享有定期的免费体检服务,免收门诊挂号费和专家门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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