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毕荣)昨日,记者获悉,为激发社会人才机构引才积极性,苏州高新区修订出台了《苏州高新区鼓励社会人才机构引才的激励办法(试行)》,规范申报流程,扩大资助范围,创新引才方式,充分借助社会化的专业人才机构为高新区引进人才。
据悉《办法》旨在鼓励社会人才机构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明确了五种层次人才的定义和对应的奖励办法。对于机构引进或引进后成长为千人计划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的,给予机构10万元奖励;省双创人才等省级高层次人才的,给予机构8万元奖励;姑苏领军人才等市级高层次人才的,给予机构5万元奖励;区级领军人才的,给予机构2万元奖励。鼓励社会人才机构帮助企业直接引进紧缺人才,办法首次明确对于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正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的,给予机构1万元奖励。
作者:张毕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