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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在宁波稳定就业可获最高2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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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政策  创建于:2014-11-12 被查看:2184次
  “找一名优秀技工,有时比找个好老婆还难!”这是一场技能人才招聘会上,一位企业招聘人员的调侃。这样的话语中却也隐藏着我市企业招纳高技能人才的种种不易。不过,从现在起,这样的局面或许会得到改观。11月11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我市将为企业外出招揽优秀高技能人才添上一块重重的砝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领取最高20万元的资助款。

  人力社保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为适应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满足我市重点产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我市将对重点培育发展产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培训)基地建设单位,引进高技能人才给予政策支持。

  这位负责人透露,本次帮助企业引才的政策力度相当大:经申报审核后确定的资助对象,可按相关等级,获得最高20万元的资助款;同时,引入的优秀高技能人才,还可按照引入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享受工作条件、落户、医疗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多方面支持,并同时享受各地各部门配套的高技能人才优惠政策;引入的人才还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技能人才评选表彰。

  不过,记者打听到,这次政府助力企业引入高技能人才的门槛也不低。企业引入的高技能人才需要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5年以上在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或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的成果和业绩;享受政策的高技能人才需从省外引进且全职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引进的高技能人才从到浙江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10000元;引进的高技能人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等;符合我省产业培育发展方向急需紧缺或具有一流的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掌握精湛技能,能够从事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理论和实训一体化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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