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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出台“千企万人”支持计划
来源名:市人力社保局
分类:政策  创建于:2014-09-26 被查看:2072次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企业在引进和培育人才中的重要作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日前,本市启动实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用3到5年时间,遴选支持1000家具有良好创新前景和发展潜力的企业,依托研发平台引进和培育1万名创新型高层次人才。


  凡在津注册企业均可申请


  计划规定,具有经国家或本市有关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研发平台的企业,可直接进入“千企万人”支持计划。


  建有自有研发机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技术和产品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或者以创新联盟、协同创新等方式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并承担市级以上科技创新或产业化项目的企业,可申请进入“千企万人”支持计划。


  市人才发展基金每年列支3000万元,重点支持企业加强研发平台建设,引进、培育、激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根据企业平台发展和人才创新创业不同阶段取得的成果,分别给予30-100万元的资金补贴,支持企业引进、培养和用好人才。


  企业升级平台、引进人才均可获资助


  对企业研发平台发挥作用明显,且成功升级为国家级平台的,给予30至50万元专项资金补贴,用于提升研发平台软硬件设施水平。对企业研发平台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的,每引进1人给予该研发平台30万元经费资助;对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高端人才的,每引进1人给予该研发平台10万元经费资助。


  引导企业加快培养高层次人才


  优先选派企业研发平台的核心成员,提供国内外学习、培训或开展合作交流的机会,重点支持申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每入选1人给予该研发平台10万元经费资助。


  支持人才依托高端研发平台创新创业


  对引进高层次研发人员5人及以上,研发团队有1人及以上入选市级人才培养或引进计划,并取得授权发明专利等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及以上的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专项资助30万元。对引进高层次研发人员10人及以上,研发团队有1人及以上入选国家级人才培养或引进计划,取得市级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并已进入中试或样机(品)制造阶段,具有稳定的实验数据和中试产品的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专项资助50万元。对引进某一专业技术领域的领军人才,主持重大研发或市级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攻克核心技术难题,明显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的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专项资助80万元。对引进两院院士或"863"计划、"973"计划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主持人,并实现科研成果产业化,示范带动作用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专项资助100万元。


  随时申报  快速认定


  计划明确,企业申报"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不受时间限制,通过电话、网络预约,随时提出申报。市人力社保局在接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对有市级以上研发平台的,当日办结;对其他符合申请进入“千企万人”支持计划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对入选“千企万人”支持计划的企业,统一颁发天津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证书,并纳入全市数据库管理。每季度末,在全市权威媒体、网站公布入选“千企万人”支持计划的企业名单,方便相关企业、单位查询。同时,开辟便利企业的“绿色通道”,配备人才服务专员,实行“一站式”服务。市人力社保局每年针对企业研发平台建设、引进培养人才和创新创业成果情况,开展综合评估、量化考核,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企业,取消“千企万人”支持计划资格。


  据了解,本市自2011年启动了“用三年时间引进千名以上高层次人才”计划,截至2013年底,共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1155名,越来越多的人才选择到天津发展。此次出台“千企万人”支持计划,重点是向企业倾斜,围绕产业发展引才育才,依托产业链打造人才链,吸引更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紧缺急需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快构筑优秀人才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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