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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归“蓝卡”将升级 最多可享受16项权益
来源名:现代快报
分类:政策  创建于:2014-09-25 被查看:2357次

    海归们来宁拿的“蓝卡”将升级,不仅优先安排公租房,配偶子女还能落户南京……这是昨天召开的全市科技与人才工作会议暨紫金科创特区条例学习培训会上传出的好消息。记者还从会上获悉,《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第一部促进科技人才创业和科技创业园区发展的地方法规。

    海归们用了5年的“蓝卡”将升级扩容。即将于11月1日起施行的《南京人才居住证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让来宁的科技创业人才可以享受市民待遇。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最新的人才居住证最多可享受16项权益。

    据介绍,办法所称的“居住证”是指引进到南京创业和工作的海内外人才,按照自愿原则申领的,作为在本市居住、工作和办理相关权益的凭证,分为A证和B证。其中,A、B证均可享受13项权益,包括资金申报、创办企业、税务服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免试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车驾服务、居留和出入境、住宿登记、住房保障、子女就读、免疫接种、配偶就业等。值得一提的是住房保障,即可在南京购买一套自用商品住房;无自有住房的,通过其所在单位申请定向公租房的,可优先安排公租房。而居住证B证功能更强大,除上述权益外,还可享有3项权益,包括职称申报;医疗服务,即可享受医疗服务绿色通道;落户,持有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具有中国国籍且无华侨身份的,可申请在南京落户。

    为“科创特区”立法

    《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将于下月起实施

    人才公寓面积不得超标

    条例对特别社区里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定了严格的标准。比如,人才公寓及其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特别社区总建筑面积四分之一;创业苗圃、孵化器建筑面积不少于特别社区总建筑面积四分之一,其中创业苗圃建筑面积达到五千平方米以上。

    项目期满要及时退出

    在孵项目孵化期限不超过三年六个月,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五年。项目孵化期满退出后,不再享受孵化器优惠政策。

    连续三年不合格取消冠名

    据悉,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等将制定特别社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每年对特别社区进行考核评价,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特别社区,应当取消冠名。

    大学生创业可计入学分

    大学生在特别社区创业,不仅有免费的场地用,还能算学分。创业时间可视为参加实训、实践教育时间,按规定计入学分。

    将为企业发放“创新券”

    鼓励企业创新,南京将发放科技创新券。发放对象是在南京注册的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优先支持列入南京科技创业家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入驻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及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的企业。(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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