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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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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信息  创建于:2014-09-12 被查看:2084次
  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08年,是一所学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于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是隶属于市卫生局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拥有15个硕士生培养点、190余位省市知名专家、40个特色专科。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jiangsu/)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条件等要求详见《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201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有关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引进硕士及以上人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规定标准兑现工资待遇。对于经批准引进并连续签订10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博士生,一次性提供20万人才补贴,并提供8万元以上科研启动基金。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自2014年9月18日-2014年9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海州院区门诊楼六楼人事处(连云港市海州区幸福路161号)。
  3.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络报名:发送《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至邮箱lygeyrs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开招聘+姓名+学校+专业+应聘岗位,发件人为报名人姓名。报名表及相关证件的电子版作为邮件附件一并发送。不按格式要求发传电子邮件的,将不予报名。邮件发送成功后,三天内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我院人事处联系确认。
  (2)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表和个人材料至院人事处报名。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8-85775108
  E-mail:lygeyrsc@163.com
  联系人:葛老师、乔老师
  5、每位应聘者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各层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代表性论文或着作、科研情况、荣誉、获奖证明文件或复印件等;往届已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辞职证明;(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上材料,包括各种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四、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
  全部岗位原则上按1:3比例开考,如报名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在考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等相关原始材料。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核资格。
  2、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本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组织实施。我院人事处将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相关考试安排。
  面试的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英语水平及基本知识与技能操作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在连云港市卫生局网站予以公布。体检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本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医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www.lygey.com)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面试成绩、排名、其他条件匹配情况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没有异议,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签约、报到和聘用手续。
  五、聘用
  公示无异后,由本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不按时签订协议或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
  (二)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医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七、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提出,举报电话:
  电话:0518-85775010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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