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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才办就《淮安市社会引才奖励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来源名:淮安日报
分类:政策  创建于:2014-08-22 被查看:2223次
■记者叶列

问:《淮安市社会引才奖励暂行办法》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答:人才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近年来,随着淮安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高端人才智力的需求不断增长,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工作成为人才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才工作公众知晓率、企业支持率和社会参与率,是人才工作发展面临的新课题。为加快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招才引智的积极性,在全市上下营造重视人才、主动招引人才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区域人才新高地,市人才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制定本实施办法。

问:社会引才奖励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答:凡是积极参与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成功引进符合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的个人、单位或中介机构,经市人才办认定,均可以成为社会引才奖励对象。

问:社会引才奖励的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答:淮安市社会引才奖励的范围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引进成熟型人才来淮创新创业的,另一类是引进人才成功申报国家或省级人才项目的。

引进成熟型人才的类型和奖励标准包括: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来淮创新或创业,成功在淮建立市级以上工作站的,奖励5-10万元;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人才,来淮创新或创业,符合一定条件的,奖励2.5-5万元;全职引进到企业工作的省“333工程”第一层次人才,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主要完成者(排名前6),奖励5万元;全职引进到企业工作的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奖励2万元;全职引进到企业工作的省“333工程”第二层人才、“双创计划”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博士生导师,奖励1万元;引进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才,来淮创业或全职到企业工作,符合一定条件的,奖励5000元。

引进人才成功申报国家或省级人才项目的,也给予一定奖励,包括:在淮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或江苏省“创新团队”的,奖励10万元;申报入选江苏省“双创计划”的,奖励2万元;申报入选江苏省“博士计划”的,奖励1万元。

问:引进其他类型的高层次人才,有奖励吗?

答:引进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各类人才,经市人才办审核认定后,可参照以上标准进行奖励,引进特殊高端人才的奖励,一事一议。引进人才同时符合多个奖励范围的,坚持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奖励。

问:社会引才奖励如何申报?

答:市人才办集中组织社会引才奖励的申报评选工作,原则上每年底组织开展1次,由申请人、单位或中介机构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有关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县区或相关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对通过复审的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将进行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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