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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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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信息  创建于:2014-07-21 被查看:1812次
 集美大学前身是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始于1918年在厦门集美学村创办的系列专门学校。1994年10月,原国家交通部门所属的集美航海学院、国家农业部门所属的厦门水产学院、福建省所属的福建体育学院、集美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和厦门市所属的集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五所高等学校合并组建为集美大学。学校现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共建高校。

  学校坐落于“海上花园城市”——厦门市,占地面积2300多亩,校舍面积102万平方米。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以工学为主,涵盖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文学、法学和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船舶与海洋工程和水产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为进一步加快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会聚更多优秀人才,促进学校发展,现面向海内外诚聘高层次人才,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优秀专家学者报名应聘。

  备注:

  1.符合福建省、厦门市双百人才、海纳百川、福建省闽江学者特聘教授等高层次人才聘任条件的,由学校推荐参评,并享受相应待遇。

  2.入选国家等级人才项目者优先。

  3.现就职于海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的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者优先聘用,其学术成果要求另议。

  4.具有行政管理经验,可以推荐担任学校二级机构行政负责人。

  5.学校还诚聘其他学科各类人才(详见“集美大学2014年师资招聘启事” http://rsc.jmu.edu.cn/s/95/t/263/75/e8/info95720.htm)

  二、待遇

  1.学校高层次人才分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学术骨干。(详见《集美大学师资引进暂行规定》http://rsc.jmu.edu.cn/s/95/t/263/87/5b/info100187.htm)

  2.杰出人才待遇面议。

  3.学校为全职在学校工作领军人才提供30万-200万元科研启动金、50万-80万元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学术骨干提供10万-40万元科研启动金、20万-30万元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4.学校为领军人才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5年内免租金;为学术骨干安排过渡房,2年内免租金。

  5.符合《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且被确认为福建省引进人才的,学校将协助被引进人才向福建省政府部门申领高层次人才住房补助7万-20万元,生活津贴800-5000元/月。

  6.引进人才同时符合福建省海纳百川人才的,学校将协助被引进人才向福建省政府部门申请给予海外引进人才200万元补贴、国内引进人才100万元等各种补贴。

  7.引进人才符合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的,学校将协助被引进人才向厦门市政府部门申请每人不少于50万元的补助。

  三、岗位申请方式

  应聘者填写《集美大学师资引进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包括:

  1.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2.提供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论著(论文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名称;著作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等;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等。

  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集美大学招聘邮箱或将相关材料邮寄至集美大学人事处。

  招聘邮箱:rmk@jmu.edu.cn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大学人事处

  邮 编:361021

  电 话:0592-6181079  

  传 真:0592-6181997

  《中国教育报》2014年7月21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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