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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才租房补贴调整为日常受理
来源名:深圳市人民政府网站
分类:其它  创建于:2014-07-17 被查看:1609次
  7月16日从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获悉,为继续推进南山区人才安居受理工作,该局已将人才租房补贴工作集中受理正式调整为日常受理。

  昨日,区住建局公布了调整后的办事程序,在受理时限方面,企业申报审核为5个工作日;个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至完成初审的时间为15个工作日。据悉,从今年下半年开始,除每季度第一个月前15日为单位已申报人才在岗/离职确认时间,其余时间段为新增人才的申报时间(如,2014年第三季度,7月16日-9月30日由单位住房专员在网上填写新增人员信息,10月1日-15日进行在岗/离职确认;第四季度,10月16日-12月30日为新增人员申报,以此类推);在岗/离职确认期间,不提交个人首次申报材料。续发人员在日常受理期间无需再次录入个人信息,但需于在岗/离职阶段进行信息确认。

  据了解,区住建局将继续受理在南山辖区注册的小微型以上企业的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报和教育系统、医疗卫生系统非在编人员(含民办机构)的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报。企业申报可登录深圳(楼盘)市住房和建设局人才安居系统(南山区分系统)直接注册申请。区住建局介绍,人才安居扩大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的高中初级人才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申请及领取补贴期间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租住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周转房、教师公寓等);

  2.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享受过“孔雀计划”政策;

  3.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人才职称、学位、年龄条件符合以下规定:

  (1)新引进的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正高级职称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未满41周岁;

  (2)中初级人才: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

  人才年龄以申请年度的1月1日为审查、判断时点。(邬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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