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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才 你就来 若住房 有优惠
来源名:南方都市报
分类:政策  创建于:2014-03-14 被查看:1406次
南都讯 记者王成波 提高医疗水平,人才必不可少。昨日,南都记者了解到,《市属公立医院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引进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目前印发到各单位。2018年以前,市属公立医院将通过评选,引进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380名。深圳将结合实际,实施开放式人才引进策略,对引进的人才纳入深圳市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库管理,并享受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昨日,深圳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总体目标上,2018年之前将争取通过评选,引进I类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80名和II类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300名。将结合深圳医疗事业发展需求,以服务临床、注重实践为导向,重点引进临床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临床医学人才,积极引导医学人才提升临床技术水平。

    昨日,南都记者了解到,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基本条件要符合深圳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具有丰富临床一线工作经验,能熟练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还要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10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其中,Ⅰ类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Ⅱ类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年龄在50周岁以下,而特别优秀者,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同意,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为吸引人才来深工作,Ⅰ类和Ⅱ类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将分别参照深圳地方级、后备级领军人才的人才安居住房面积标准,享受人才住房优惠政策,对在深圳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享受过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的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可分别按100平方米、80平方米的面积标准,由市医管中心组织用人单位向市住建局申请定向配租公租房,租金按照人才公租房租金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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