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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安家费最高百万
来源名: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分类:信息  创建于:2014-03-11 被查看:1435次
南方日报讯 (记者/甘超强 通讯员/李天鸿 李定佳 黄达)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经费补助,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每月最高可享受1万元人才津贴—近日,河源市组织、人社和财政3部局联合出台《〈河源市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办理细则》,对此前出台的有关鼓励扶持政策如何办理有关手续、需要些什么样的材料等作出明确规定,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单位可以行动和“兑奖”了。

  近日颁布的《河源市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因其含金量高,被称为河源建市以来最给力的人才政策。据悉,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需要经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初审、核准及公示、发证入库并公告等程序。

  按实施意见,该市在职人员提高学历(学位)层次在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后,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补助学杂费2万元。在职人员提高职称层次在晋升为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万元。

  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级以上科研(技术开发)中心,并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经费补助,为每名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提供3万元的科研启动资金。

  同时,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创业资助、成果转化资助、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科研团队配套资助的申请办理则按《河源市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意见规定,引进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可随调,配偶已就业的按“对口对应”原则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统筹安排,相关单位予以落实。其子女可向教育部门申请在该市入学、转学插班,市教育局审核后根据申请人意愿及学位情况提出安排意见,由有关学校安排落实。

  对引进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并且在市区购买房产的,可申请10万-100万元安家费补助。与单位签订1至5年劳动(聘用)合同的,可获得每人每月2000元的人才住房租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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