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上海药物所简介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以下简称上海药物所)创建于1932年,2003年搬迁至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综合性创新药物研究机构、现代药物研究的发源地。现有职工800余人,其中两院院士6人,“万人计划”2人,“千人计划”5人,“百人计划”34人,杰青23人。在学博士、硕士研究生450余人,联合培养研究生200余人,在站博士后40余人。
2014年7月,以上海药物所为主体的“药物创新研究院”获批成为中科院首批试点创新研究院之一。2015年1月,上海药物所被国家财政部遴选进入“三权改革”试点单位。上海药物所正以此为契机,将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和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有机结合,在发展自身优势的同时联合优势企业、医院,不断突破新药创制相关技术,产出推动产业持续发展的重大新药,为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和全球具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我们期待着更多德才兼备、怀揣梦想的优秀英才加入上海药物所,投身科研事业,在新药创制的热土上探索科学未知,实现自我价值,与所有药物所人共同携手,以“新药梦”谱写属于中国新药创制的绚丽篇章!
二、 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药学方向带头人1人 百人计划A类
药物化学国际科学家工作站主任1人 百人计划A类
生物药中心技术总监1人 百人计划B类
重大疾病关键动物模型建立和应用1人 百人计划B类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PI-药物化学方向-1人 青千/百人C类
PI-合成生物学方向-1人 青千/百人C类
PI-神经精神药理学方向-2人 青千/百人C类
PI-表观遗传药理学方向-2人 青千/百人C类
PI-基于电镜技术的结构药理学方向-2人 青千/百人C类
PI-自身免疫性疾病药理学方向-1人 青千/百人C类
PI-制剂方向-1人 青千/百人C类
PI-毒理方向-1人 青千/百人C类
三、 基本任职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百人计划”A类
1. 应具有在海外知名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或企业担任教授及相当职位的任职经历;
2. 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具有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受到国际同行的普遍认可;
3. 年富力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尚未回国。
(二)“百人计划”B类
1. 应为掌握关键技术,在海外从事工程技术类研发,或从事重大科学装置建设、仪器设备研发等相关工作3年(含)以上的中青年杰出人才;
2. 能够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推动技术创新,并取得过一流成果,尚未回国。
(三)“百人计划”C类
1. 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等学习或工作3年(含)以上的优秀青年人才,特别优秀的,海外学习或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2. 在本研究领域已崭露头角,做出过具有突出创新思想的研究成果;具有优良的科技创新潜质和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3. 申报时取得博士学位时间未超过5年,尚未回国。
(四)青年千人计划
1. 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2. 属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申报时取得博士学位,并有连续3年及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不包括在国内单位保留人事关系、保留职位且领取薪酬的海外工作经历)。
4. 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不得突破上述年限要求。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如果取得突出研究成果或其他突出成绩,可突破年限要求。
5. 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含博士后)。
6. 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7. 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
8. 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四、 经费支持
(一)中国科学院将给予A类入选者人才专项经费700万元(含组建团队经费300万元),基建经费100万元; 给予B类入选者人才专项经费100-200万元,基建经费60万元;给予C类入选者人才专项经费择优前80万元+择优后200万元+择优后基建经费60万元。
(二)国家将给予青年千人200-300万科研经费,中科院匹配人才专项经费50万,人个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00万(含国家、上海市、浦东新区等)。
(三)上海药物所内匹配资助,将根据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所人才引进相关政策面议,待遇从优。
五、 申请及联系方式
申请方式:请将本人详细的中文简历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简历需含本人基本情况、出生年月、拟应聘岗位、已取得的成果、未来工作计划等。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祖冲之路555号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部门: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人力资源处
联系电话:021-50805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