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学校相关专业教师20名,具体信息见:http://www1.nuc.edu.cn/rscwy/Employee/Notice/Details/12
相关待遇: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外籍院士。
学校为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提供:科研启动资金为理工科1000万元,文科300万元;安家费100万元,上岗后一次性发放;学校提供所需住房(按校内政策购住);每年享受校内岗位绩效50万元。
(二)院士有效入选者;国家“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863”、“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一级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学校为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提供:科研启动资金为理工科500万元,文科200万元;安家费70万元,上岗后一次性发放;学校提供所需住房(按校内政策购住);前两年每年享受校内岗位绩效30万元,第三年开始根据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享受对应的岗位绩效。
(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省部级学者计划入选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学校为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提供:科研启动资金为理工科300万元,文科100万元;安家费60万元,上岗后一次性发放;学校提供所需住房(按校内政策购住);前两年每年享受校内岗位绩效20万元,第三年开始根据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享受对应的岗位绩效。
(四)国内“985”重点大学教授;中科院研究所研究员;大型企业或研究院技术成就突出的总工;山西省“百人计划”入选者;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取得突出成就的国外著名大学博士毕业生。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学校为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提供:科研启动资金为理工科100万元,文科50万元;安家费50万元,上岗后一次性发放;学校提供所需住房(按校内政策购住);前两年每年享受校内岗位绩效15万元,第三年开始根据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享受对应的岗位绩效。
(五)国内“985”重点大学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中科院研究所副研究员;大型企业或研究院技术成就突出的副总工;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提名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学校为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提供:科研启动资金为理工科50万元,文科20万元;安家费40万元,上岗后一次性发放;学校提供所需住房(按校内政策购住);前两年每年享受校内岗位绩效10万元,第三年开始根据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享受对应的岗位绩效。
(六)国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且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1)海外高校博士,一般要求为世界排名(泰晤士报排名)前400名的大学毕业。
(2)国内博士一般要求为:“985”和“211”大学博士毕业;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培养的博士;在博士授权学科评估排名中位列前1/3培养的博士。第一学历为“985”、“211”大学毕业者优先。
(3)博士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4)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一般要求SCI收录一篇或EI收录两篇以上;文科要求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或被SSCI、CSSCI收录一篇以上。
学校为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提供的安家费20万,科研启动经费依据高校和学科差异提供最高20万。
备注:
1.科研启动资金用于学术交流差旅费用(理工不超20%,文科不超30%)、图书和仪器设备的购置。
2.前两年每年享受不低于5万元的校内岗位绩效,第三年开始根据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享受对应的岗位绩效。
3.优秀博士可以就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申请,向校学术委员会申请学术水平评价,评价合格者,可以采用先聘后评的方式,学校按照程序聘为副教授职务。
4.学校根据房源情况,可以来校后按照学校住房分配条例申请住房安置,适当解决住房问题;也可以领取10万元购房补贴,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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